一、“创先争优”活动内容
在市局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以“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创新,创一流集体;比作风,创一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创”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创先争优”评比条件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开拓前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
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尊敬和信赖。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党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效果显著。
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
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三、“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由党总支、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比。结合“七一”期间,局机关党委每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