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
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发布日期:2013-12-16 12:00 浏览次数:17 字体:【
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民情,晓民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根据《云南省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制度》,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情恳谈方法

(一)下基层。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建工作联系点、扶贫挂钩点和三村联系点作为民情恳谈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深人基层、深人群众,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知民情。以拉家常、谈心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办实事。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本人及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件实事。

(四)抓落实。对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完善落实措施。

二、民情恳谈措施

(一)民情恳谈工作由市局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二)建立民情恳谈“联系卡”,记录恳谈对象的情况、恳谈的内容、落实情况,便于跟踪回访。每个党员干部进行民情恳谈后都要填写党员干部民情恳谈联系卡并交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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