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
临沧市司法局
办公室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2136770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临沧市司法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临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等14个科室和1个政治处(警务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有关部门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五)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监督辖区内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资格证书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临沧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1个政治处。

(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黄春林 联系电话:0883-2124667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亚雷 联系电话:0883-2136770

(三)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段绍严 联系电话:0883-2124660

(四)立法科: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解释和立法后评估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承担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熊一书 联系电话:0883-2127897

(五)戒毒工作指导科:指导、监督、检查强制隔离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组织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政策研究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秋雨 联系电话:0883-2124690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临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协助县(区)社区矫正大队、乡(镇)社区矫正中队队伍和业务建设。指导、协助处置社区矫正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梁子格 联系电话:0883-2165531

(七)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科:负责接受、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负责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向市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依法办理;负责分办市人民政府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衔接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的审批、编号、用印;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的接受、登记、分办、送审、交办或办理、立卷、归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县(区)人民政府上述相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马伟 联系电话:0883-2131501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市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垠 联系电话:0883-2138778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工作和局机关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临沧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戴彪 联系电话:0883-2122421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文艳 联系电话:0883-2139327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冬云 联系电话:0883-2124411

(十二)律师工作管理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管理在临沧设立的外州(市)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临沧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名义和印章。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汪德娟 联系电话:0883-2136951

(十三)公证工作管理科:负责公证员任职和公证机构设置初审、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赵爱华 联系电话:0883-2136771

(十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所办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行政应诉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赔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正易 联系电话:0883-2156939

政治处(警务处):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吴晓 联系电话:0883-213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