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 |
双江极星电竞网咖 |
决定书文号 |
(临)文综罚字〔2022〕014号 |
案由 |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
违法事实 |
2022年12 月15 日16 时30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宝银(25080021005)、鲁睿(25080121001)在对场所负责人朱丽萍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城区勐勐北路锦丽新城B1#楼2层的双江极星电竞网咖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场所内的PUBWIN收银系统,发现双江极星电竞网咖的JXDJ078、JXDJ061、JXDJ071、JXDJ069号机有上网记录,该场所2022年12月15日00:00以后还在营业。经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12月15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双江极星电竞网咖2022年12月15日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
处罚决定 |
警告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