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3-09-11 11:00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63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医保处字﹝2023﹞第02号

被处罚人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4日

违法事实

未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案

处罚内容

1.责令整改;2.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856.8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856.82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3856.82元1.6倍的行政罚款共计6170.91元。

罚款金额(元)

6170.91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十一条

处罚机关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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