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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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35kV梅子箐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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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207-530900-04-01-579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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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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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依据 |
《临沧市“十四五”智能电网发展规划—配电网(农网)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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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字第 53090020230000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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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选位置 |
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宁安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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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
拟用地面积 (含各类用地明细) |
总规模0.3349公顷,其中农用地0.3349公顷(耕地0公顷,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围填海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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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规模 |
建设35kV变电站一座,主要容量最终2x2MVA,本期5MVA;35kV最终出线4回,本期建成出线1回;10kV最终出线8回,本期建成出线4回,总投资0.413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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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机关 日 期 |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4日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项目经批准(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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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