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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8-10 11:23: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在城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要求,决定举行《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9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15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有关或者关注该办法的公民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人。

3.涉及利害关系的基层组织、企业、群众代表5人。

当申请人员不足时,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中选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lincang.gov.cn/zwgk/tztg.ht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47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电子邮箱:csglzhzfk@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18:00时截止。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2年9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电话:15126533037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