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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农函〔2025〕21号
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504009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印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件提案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协商调研。围绕“先联系再办理、先面商再答复”的原则,具体办理的业务科室于2025年5月20日与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联系人李玲艳委员电话面商联系,全面了解所提提案意图,充分听取意见建议,5月26日致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帮助研提答复意见,综合会办单位意见起草了复文。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不健全,二是关于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基层推广经费不足,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很符合当前全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实际。
三、关于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完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设置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市、县(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管理本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省级下达我市的事业编制已经全部分配下达到各县(区),由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分配使用,因此,建议中提到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县级应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乡(镇)级应由乡(镇)党委按照《临沧市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研究论证、风险评估后,按程序报各县(区)党委编委审议决定。如2024年全市乡镇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兽医学、动植物检疫等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2025年全市乡镇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计划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5人。建议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县级党委编委争取优化调整畜牧兽医机构、充实队伍力量。
二是关于加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村级动物防疫员。目前临沧市有村级动物防疫员997名,补贴标准从60元/人/月-500元/人/月不等(其中:镇康县、耿马县500元/人/月,双江县400元/人/月,永德县350元/人/月,云县、临翔区100元/人/月,凤庆县、沧源县60元/人/月)。二是技术培训。2021年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临沧市畜牧兽医队伍及从业人员5年(2021年-2025年)培训工作计划》,切实加大全市畜牧兽医队伍技术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市级累计举办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动物卫生监督等各类技术培训班302期共参训20944人次。下步将持续加大对畜牧兽医队伍队伍的技术指导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能力;同时建议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级党委编委争取,加大对基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
三是关于加大经费投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1-2025年中央、省级下达8县(区)各项畜牧业发展资金和动物防疫资金达11719.88万元,根据调度,仅支出2461.35万元,支出率21%。下步将持续督促指导县级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各项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畜牧业发展。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