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
机关公开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13-12-16 12:00 浏览次数:22 字体:【
一、机关公开承诺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把承诺内容、监督机构、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化,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难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上。

三、对承诺事项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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